【建筑丨4.15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 戮力同心!
2020年4月15日,是我國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題是: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tǒng)籌傳統(tǒng)安全和非傳統(tǒng)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也許您覺得這部法律很陌生,國家安全,這話題太大了,與咱們普通學生的生活,離得太遠。然而,事實上真是這樣嗎?近年來,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層出不窮,比如無意中為國外間諜當向導而泄密、軍迷在社交網站曬資料泄密、朋友圈發(fā)涉密信息等。由此看來,國家安全和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
讓我們一起來深入學習吧!
1.什么是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tài),以及保障持續(xù)安全狀態(tài)的能力。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2.國家安全新增領域-生物安全
2020年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tǒng)規(guī)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3.《國家安全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國家安全法》共7章84條,主要內容包括:
第1章總則,規(guī)定了國家安全的定義,國家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全民義務、法律責任、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等。
第2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規(guī)定了各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3章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規(guī)定了各部門、各地方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4章國家安全制度,規(guī)定了十項國家安全制度和機制。
第5章國家安全保障,規(guī)定了法治、經費、物資、人才等一系列國家安全保障措施。
第6章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利,規(guī)定了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履行的義務和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7章附則,規(guī)定了《國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4.《國家安全法》關于人民安全有哪些規(guī)定?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是《國家安全法》的一大亮點,突出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
一是對人民安全的重視和保護。比如,第1條在立法宗旨中明確“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第2條將“人民福祉”納入國家安全要素;第3條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第7條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第16條規(guī)定“國家維護和發(fā)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衛(wèi)人民安全,創(chuàng)造良好生存發(fā)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huán)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第27條規(guī)定“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第33條規(guī)定“國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組織和機構的安全和正當權益”等。
二是妥善處理國家安全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關系。比如,第7條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把社會主義法治作為開展國家安全工作的準繩。第66條規(guī)定“履行國家安全危機管控職責的有關機關依法采取處置國家安全危機的管控措施,應當與國家安全危機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質、程度和范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保護公民、組織權益的措施”;第83條規(guī)定“在國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特別措施時,應當依法進行,并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為限度”等。
5.為什么說維護國家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
國憲法第54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秶野踩ā返?1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6.關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怎樣規(guī)定的?
根據(jù)《國家安全法》第14條規(guī)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在這次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國安委主席習近平同志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zhàn)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了重要遵循。這是我國國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個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日子,因此將其確立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這個時間都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時刻不忘國家安全的良好氛圍。
問: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有哪些?
答:《國家安全法》基于國家安全外延和內涵大大拓展的實際,突出國家安全的總體性特點,規(guī)定了各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任務,以體現(xiàn)構建國家安全體系的要求。在立法中明確國家安全各領域重點任務,有助于調動國家各種力量和資源,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整體合力。因此,《國家安全法》第2章依次明確了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糧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社會安全、生態(tài)安全、核安全、外層空間及國際海底區(qū)域和極地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領域的重點任務,基本覆蓋了涉及國家安全的領域;同時,提出“根據(jù)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家發(fā)展利益的需要,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為將來可能變化的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留出了必要空間,體現(xiàn)了動態(tài)性、開放性。
7.天津市2020年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口號
①. 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②.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③. 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
④. 自覺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筑牢堅如磐石的首都政治“護城河”。
⑤. 立足天津之“特”、天津之“責”,守好北京東大門。
⑥. 統(tǒng)籌傳統(tǒng)安全和非傳統(tǒng)安全,為決勝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
⑦. 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⑧. 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
⑨. 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wèi)生風險。
嚴格貫徹遵守《國家安全法》
自覺維護祖國的安全和利益
增強國家安全意識,保障國家長治久安
國家安全 勠力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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